澄自然資告字〔2022〕5號
關于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澄邁縣人民政府批準,澄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開掛牌出讓編號為2712-201756-1號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地塊 編號 | 位置 | 面積 (公頃) | 用地規劃性質 | 土地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綠地率 | 建筑高度 | 起始價 (萬元) | 保證金 (萬元) | 備注 |
2712- 201756-1 | 金馬物流園物流一號路與物流金三路交匯處東北側 | 1.410088 | 一類物流倉儲用地 | 倉儲用地 | 50 | ≥1.0 | ≤60% | ≤20% | ≤36米 | 547 | 547 | 地塊按現狀條件出讓 |
掛牌出讓地塊概況
二、競買人資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屬境外機構(含港、澳、臺地區)申請參加競買的,按照規定需要提交工商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根據老城經濟開發區入駐要求,競買人及申請項目須符合老城經濟開發區產業規劃以及準入條件。
(二)有下列行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掛牌出讓:
1.在澄邁縣范圍內有拖欠土地出讓金的行為,并未及時改正的;
2.在澄邁縣范圍內有閑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并未及時改正的。
三、競買申請和登記
有意競買者請于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19日到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或澄邁縣金江鎮文化北路110-4號(澄邁縣土地交易所)咨詢和領取《澄邁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并按掛牌出讓手冊的具體要求報名參加競買。報名時,競買申請人應繳交競買保證金,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19日下午17時前(以實際到賬為準)。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符合申請條件的,澄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22年7月19日下午17時30分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四、掛牌報價時間和地點
(一)掛牌起始時間:2022年7月11日上午8:30。
(二)掛牌截止時間:2022年7月21日上午10:00。
(三)受理掛牌報價時間: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四)掛牌地點: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
(五)本次掛牌出讓活動報價階段只接受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等其他方式報價。
五、其他事項
(一)該地塊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權屬清晰,用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權屬清晰、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均已補償到位。目前該地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具備凈地出讓的條件。經核查,該宗地不屬于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已經處置到位并組織供應的土地。????????????????????????????????????????????????????????
(二)該地塊符合澄邁縣總體規劃,屬于省級產業園區開發邊界范圍內,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已列入我縣2022年非農業建設用地計劃。該地塊將用于油氣勘探生產服務項目使用。
(三)該地塊建筑退用地界線距離:應符合日照、消防、視覺衛生、防災、抗震等要求;建筑間距滿足國家、海南省的相關規定;機動車停車位0.05個/100㎡計容建筑面積。經查詢全國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系統,該地塊不在系統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塊范圍內。涉及裝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裝配式建筑相關規定和澄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要求執行。該宗地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項目建設前須按規定組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質災害。
(四)該宗地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瓊國土資規〔2018〕7號)的相關要求,鑒于該項目控制指標已經澄邁縣土地出讓價格會審會議以及澄邁縣土地收儲與供應聯席會議審議通過,項目達產時間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的第5年(如因乙方增加固定資產投資額度、開發建設計劃發生變動,可報請澄邁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對本協議達產時間進行適當調整),項目達產時投資強度不低于1500萬元/公頃(100萬元/畝),稅收不低于120萬元/公頃/年(8萬元/畝/年),年產值均不低于1200萬元/公頃/年(80萬元/畝/年),以上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屬于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五)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設有底價,按照出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六)成交價款不含各種稅費,掛牌交易服務費按有關規定收取。
(七)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澄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可以根據掛牌出讓結果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八)受讓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應嚴格按照規劃設計要求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進行開發建設。涉及水務、綠化、環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管理規定。
(九)該宗地在掛牌成交后,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前,競得人要與海南老城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并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十)競得人在競買成交后,應當即與澄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定金為成交價的10%。土地競買保證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土地出讓價款,受讓人應當在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內付清土地出讓金。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澄邁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手冊》,該手冊所載內容為本公告的組成部分。
聯系人:吳先生、徐先生
查詢網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電話:0898-67629310、67629052
澄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6月21日